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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观点] 二手物资拍卖的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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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人组织二手物资拍卖会,首先要解决的两大问题是“能不能拍”和“怎么拍”,要根据不同的标的、不同的要求,进行拍卖定位,在具备拍卖条件的情况下,才启动拍卖程序。可归纳为四个方面的条件:

    第一、需要有专业人员支撑。二手物资范围广、种类多、情况复杂,对拍卖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比较高,他们既要精通各类物资构造、性能,又要掌握了解市场行情。

    第二、应该拥有较好的储运条件。拍卖人应该自有或租赁一定数量的运输车辆和一定面积的仓库,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以应对二手物资拍卖的需要。

    第三、应具备较为固定宽敞的拍卖场地。二手物资尤其是生活用品,因为价格低廉,市民参与程度高,需要拍卖公司拥有较为宽敞且较为固定的拍卖场所,讲究成本控制和规模效应。

    第四、应强调标的瑕疵说明提示的重要性。二手物资具有“四多”特征,即老旧的多、散件的多、报废的多和危险品多,要求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全面了解标的现状、记录标的瑕疵、界定标的范围,在《拍卖特别规定》中强调拍卖人按照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权属、质量、包装、附件、配件、备件以及技术资料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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