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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商铺租赁权拍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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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1119日(周四)下午2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通济路160号汇亨新亚大酒店2号楼五楼会议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南门大街130-132号“原振兴商场”的6个单元的五年期商铺租赁权,经营范围基于商场布局并且不重叠,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详细约定。其中:

1现为“虹升百货”的A2960商铺(服装百货) [10万元]

2现为“乐之语通信设备”的B213商铺(通信设备) [10万元]

3原为“麦当劳快餐、达芙妮鞋业”的C380商铺(除ABDEF区域以外的经营范围) [10万元]

4现为“亚一金店”的D128商铺(金银首饰) [10万元]

5现为85C E180商铺(面包糕点) [10万元]

6现为“都可茶饮”的F30商铺(热饮甜品) [3万元]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T51701227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商铺区域示意图》,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应在1119日(周四)1000-1300通济路1602号楼5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法人持《营业执照》、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申请参拍。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申请参拍,取得商铺租赁权后依法申领与所竞买商铺经营范围一致的《营业执照》。

2、一位竞买人仅限成交1个单元商铺,经营项目基于布局(例:经营热饮甜品的,竞买F区商铺)。其中:商铺原承租人竞买的,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商铺现使用人行使优先权的,仅为现商铺(例:85C竞买E区商铺),若竞买其他区域商铺则无优先权。

3、竞买人应交付除现金以外的拍卖保证金。法人应银行转账或票据【申请人(出票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自然人可银行转账或银联卡。保证金应在1119日(周四)1400前到达本公司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付的保证金转为《商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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