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10月20日(周二)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1、设备:桥吊1台(编号:803)。[20万元]
2、物资一:减速器、电动滚、轴承等一批。[5万元]
3、物资二:报废锅炉散件一批、报废流化床散件一批、废钢、不锈钢、空调、冰箱、冰柜、
沙发、保险箱、彩电、消毒柜、数码相机、台灯、脚巾、枕套等物资。[1万元]
4、车辆:不带牌的别克、沃尔沃、奥迪轿车;奔驰小型普通客车;依维柯轻型封闭货车;尼桑轻型厢式货车等。[1万元/辆]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T:51701227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物资竞买人还需提交《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桥吊1台(编号:803)”竞买人在看样前签订《竞买协议》,登记时提交经标的委托方书面认可的整机运输方案,还应提交①含“安装、销售大型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可用整机运逾专用船从事国际海运”
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A级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符合GB/T19001-2008/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并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交付拍卖保证金【物资、设备竞买人应交付申请人(出票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