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9月8日(周二)下午1:30在黄浦区乔家路2号(上海公共资源拍卖中心)2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详见《拍卖目录》)
1、普陀区祁连山南路999弄25号101室公寓,建面107.51㎡ [保证金20万元]
2、虹口区曲阳路910号1409室办公楼,建面:114.64㎡ [保证金20万元]
3、宝山区共和新路4965号1310室办公楼,建面59.78㎡ [保证金20万元]
更正:原刊登于2015年8月26日《上海法治报》中关于“上海常洪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杨浦华东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权”信息变更(原定于2015年9月8日拍卖,现定于2015年9月16日拍卖),所有信息以8月28日《上海法治报》刊登的内容为准。
4、浦东新区施宏路405号2幢1-2层、3幢办公楼,建面合计:510.39㎡[保证金30万元]
5、浦东新区新建路75号1-4幢办公楼,建面合计:330.63㎡ [保证金30万元]
二、咨询展示
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双休日除外)9:00—17:00 51701227 严先生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凭《看样单》勘察标的。
2、竞买人须在2015年9月7日16时前,至福州路515号三楼提交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 ]中的拍卖保证金。(以 票据类支付的保证金亦须在2015年9月7日16时前到账)。
3、请标的相关的各方当事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未按规定时间支付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