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7月30日(周四)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船舶:驳船,趸船[10万元]
物资设备:
(一)600吨固定吊 [10万元];空箱堆高机[3万元]
(二)报废铁管、空调、饮水机、冰箱、烘箱、炉灶、油烟机、工作台、不锈钢水箱、更衣箱、地毯、电脑、摄像机、课桌等[1万元]
车辆:别克、帕萨特、奥迪、桑塔纳、江铃全顺等车辆(不带牌)[1万元/辆]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T:51701227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船舶、物资设备(一)(二)竞买人应分别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
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交付拍卖保证金【船舶、物资设备竞买人应交付申请人(出票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