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2月28日(周五)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商铺租赁权:南汇祝桥镇东大街18号商铺三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70㎡+仓库面积约50㎡。
[6万元]
船舶:起重船(浮吊)一艘[200万元]
物资:1、壁纸生产设备及辅助机器设备、存货、“华美”商标等一批[20万元]
2、报废压力机、绕圈机、压铸机、拉索等;热交换器2台、油锅炉2台等(切割散件);冷库门、轴流风机等;饭桌、旧衣架、空调等酒店用品一批[1万元]
二、咨询展示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51701227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船舶类、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船舶类标的竞买人还须提交与船舶的制造、经营、使用、维修等相关的证照。物资类标的竞买人还须提交《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竞买人必须交付拍卖保证金【船舶类、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必须交付票据类拍卖保证金,且在拍卖会前到本公司账户。申请人(出票人)名称须与相应证照企业名称一致,申请人(出票人)为个人的票据、汇款和现金均不受理。一份保证金领取一张号牌,一张号牌竞拍一个对应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