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2月10日(周二)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商铺租赁权:
1、康沈路1765号1-2层商铺8年期租赁权,建面约3409m2。[50万元]
2、康沈路1782号1-2层商铺5年期租赁权,建面约451.92m2。[10万元]
3、南汇东海大街30号商铺5年期租赁权,建面约30m2。[1500元]
船舶:
货机、拖轮、集运船等一批(先整体后分拆拍卖)[20万元]
物资:
1、报废变压器、叉车、电梯散件、牵引车;挖机、推土机、装载机等一批[5万元]
2、报废柴油机、配件;电视机、冷库电动门(散件)、电脑;固定散装吊3台;电磁振动台1台;打印机、旧钢椅、空调等一批[1万元]
车辆:
东风、江铃等货车,得利卡、依维柯等客车(均不带牌)[1万元/辆]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51701227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船舶类标的的竞买人应提交经营范围含船舶拆解项目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竞买人必须交付拍卖保证金【船舶、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必须交付票据类拍卖保证金,申请人(出票人)名称须与相应证照企业名称一致,申请人(出票人)为个人的票据、汇款和现金均不受理,且在拍卖会前到本公司账户。一份保证金领取一张号牌,一张号牌竞拍一个对应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