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24日(周三)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商铺租赁权(五年期):
1、文益街1、3、5号第4层办公用房(建面约548.63 m2)[保证金5万元]
2、永春东路76-78号东起第9、10间(建面约59.2m2)[2万元]
3、东海大街17号(建面约114 m2 ,仓库面积约44m2)[1万元]
4、东海大街20、22号(建面约95 m2 )[1万元]
5、东海大街 8、10、12号(建面约95 m2,仓库面积约57.5m2 )[5000元]
房产:
宝山区泗塘五村99号103室(建面45.73 m2)[10万元]
船舶:
驳船[保证金30万元]
物资:
叉车、江铃皮卡、牵引车等场内用车;机床、台钻、高低压柜、电脑等废旧设备;不锈圆钢、黄铜棒、铝棒、圆钢等材料;客房家具、电视机等酒店用品 [2万元]
车辆:
帕萨特轿车(不带牌)[1万元]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业务咨询:51701225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船舶类、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还应提交《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竞买人必须交付拍卖保证金【船舶类、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必须交付票据类拍卖保证金,申请人(出票人)名称须与相应证照企业名称一致,申请人(出票人)为个人的票据、汇款和现金均不受理,且在拍卖会前到本公司账户。一份保证金领取一张号牌,一张号牌竞拍一个对应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