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4月25日(周一)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房产类:
1、上海市芦潮港镇香港街4号69、71、73、75、201、203、205、207、306室 (店铺,整体拍卖)[保证金10万元]
2、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机场路北花苑新村42A幢(别墅)[保证金10万元]
车辆类:
中型厢式货车、重型平板车、重型集装箱车;桑塔纳轿车(沪牌)[保证金1万元/辆]
物资类:
1、流水线(散件)、交换机、汽车吊、铲车等废旧设备一批[保证金2万元]
2、卫星接收设备、视频点播设备、微机、投影仪、电动环卫车等废旧设备一批;打印机、电子门锁、家具等酒店用品一批;文件柜、会议桌等旧办公家具 [保证金1万元]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节假日除外)9:00—17:00 51701227邹小姐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其中,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物资类第1组标的竞买人还须提交《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竞买人必须交付拍卖保证金【其中,物资类标的的竞买人必须交付票据类拍卖保证金,申请人(出票人)名称须与相应证照企业名称一致,申请人(出票人)为个人的票据、汇款和现金均不受理】,且在拍卖会前到本公司账户。一份保证金领取一张号牌,一张号牌竞拍一个对应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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