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月31日(周一)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1、闸北区普善路239弄11号602室住宅,建面168.08㎡[保证金30万]
2、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破产资产一批(设备等实物资产) [受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委托,保证金10万元]
3、电瓶车散件一批[保证金5000元]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双休日除外)9:00—17:00 51701227邹小姐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持居民身份证登记。物资设备类标的竞买人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拍卖保证金必须在拍卖会前到本公司账户。一份保证金领取一张号牌,一张号牌竞拍一个对应的标的。
3、请标的相关的各方当事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未在拍卖会前到场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