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11月30日(周四)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三年期商业用房租赁权类
1、惠南镇南门大街112号二间,面积约60㎡ [3万元]
2、惠南镇南门大街110号一间,面积约30㎡ [2万元]
3、祝桥镇图海路13号,面积45㎡ [1800元]
船舶、物资类
1、“海港2”拖船一艘[50万元]
2、电焊机、电话机、报废冰箱、废钢等;报废医疗设备、加速器、电梯散件等物资设备等 [1万元]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Tel:51701227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船舶竞买人应提交含船舶制造、经营、使用、维修等范围的证照;物资竞买人应提交《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交付拍卖保证金【船舶、物资申请人(出票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