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11月29日(周二)下午2:00在上海市福州路515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目录》,[]内金额为拍卖保证金)
1、
位于浦东新区惠南镇东门大街48号商铺的三年期租赁权,一层商铺保证金5万元;二层商铺保证金1万元,使用面积均为约60㎡ (实际面积以现状为准),特种行业须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准。
2、
报废船舶、聚集筏等一批[10万元]
3、
车床、刨床、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报废)等一批[10万元]
4、
新风机、风机、灶台;推土机、电瓶车;废钢;废油、废钢;电机、冷库压缩机、冷库风扇;旧办公家具、剪切机(散件)、旧叉车、旧装载机;保温车、蒸箱;电脑、打印机、多仕炉;冰箱;厨房冰箱、电视机及DVD;更衣箱、小冰箱;灶台、不锈钢蒸箱等报废物资一批[1万元]
5、
帕萨特轿车不带牌[1万元]
二、咨询展示
1、自拍卖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9:00—17:00(节假日除外)Tel:51701227
2、竞买人向本公司领取《看样单》,在约定的时间看样。
三、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船舶竞买人应提交含船舶拆解项目的《营业执照》;物资竞买人应提交《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2、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交付拍卖保证金【船舶、物资申请人(出票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